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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后再补回出资可能仍然涉嫌构成抽逃出资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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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出资有法律规定的嫌疑,有出资的嫌疑,公安机关应立案调查,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逃跑后归还是最终犯罪只能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按手续判断。
抽逃出资的构成要件:一是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二是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三是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已构成。抽逃资金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自然人触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单位触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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