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只要一方是珠海户籍居民,且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可以在珠海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材料: ...
1.协议离婚的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户口在本辖区; 3.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债权等的处理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提供三份,双方当事人一人一份,办理机关留一份)准备好上述材料即可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
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需要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异地不能办理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4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不需要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双方持有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两张一寸免冠近照;离婚协议;填写民政局:《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发给《离婚证》。双方不同意离婚的,需要向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0人已浏览
60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