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 1、办理时间:在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都可办理。 2、材料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①凭夫妇双...
可以。1、处理时间: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可以处理。2、材料准备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出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①凭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补办出生证明需要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具体流程为: 1、父母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新生儿出生医院的科室开具内容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的证明说明; 2、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一份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3、携带医院开具的证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具体办法: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可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或被盗需要补发时,其父母或监护人应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补发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变更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新生儿未入户的,应当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