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
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二)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成立的前提不同。民法撤销权成立的前提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存续;而破产撤销权除此而外,尚须以破产程序开始为要件。破产程序未开始,不得行使撤销权。 2、权利的主体不同。对于民法撤销权的行使,是由债权人自己决定,并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而破产撤销权虽也有债权人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但债权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撤销,而是由破产管理人代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为之。 3、适用范围不同。破产撤销权较民法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并不局限于债务人恶意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 4、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期间不同。对于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无论是破产法上的撤销权还是民法债权人撤销权,国外立法大多采用两种制度,一是规定诉讼时效,一是规定除斥期间。 5、行使权利的后果归属不同。民法上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后,因撤销债务人行为所得利益归属债务人,债权人可就这部分财产直接要求受偿。而破产法上之撤销权,因其行使撤销权而追回的财产,归属破产财团,破产债权人只能在破产还债程序开始后依法定程序受偿。
破产个别债权撤销的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国内也有学者称之为否认权,并定义为:对于破产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管理人行使撤销权而予以消灭,使财产回复到行为发生以前的状态的行为。
今天我们来谈谈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有下列情形的,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可以免费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或者为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或者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放弃债权。当债务人有上述行为的,则管理人有权在一年内提起撤销。本规定中的一年是拒绝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如果经理不向法院请求撤销,就失去了胜诉的权利。也就是说,这一年不存在期间中断或中止的问题。这个一年是一个不变的时期,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能要求延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7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