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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只能回户口所在地补领户口本(没有开展异地受理业务),同时申请领补领身份证(有急用的,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一,补办户口本的手续,可...
具体的流程: 一、户口本上的户主本人或者由户主授权的委托人(必须是成年人且在此户口本上)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挂失,再提出补办的申请。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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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原则上回原籍申请补充,但有的派出所可以在附近办理身份证,不必回原籍。2、
户口本丢了可采取如下方式补办: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
人在外地,身份证丢了,补办需要户口本。如果两地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业务,在当地就可以就可以办理;否则,需要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从2015年7月开始到2016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7年7月将在全国全面实施。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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