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新《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类似于《结婚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残疾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家庭,主要是通过加大经济支持力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养老保障等方式进行帮助。目前,相关援助标准有所提高,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就医开辟了绿色通道。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内容共分成四款,具体内容为: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3人已浏览
521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1,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