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
杭州失业金的标准如下: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4〕128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简复单》(府办简复第B20071367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根据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8月1日起将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1176元/月调整到1320元/月。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为了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2017年12月1日起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我市市区(不含临安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1488元/月调整至1608元/月,增加120元/月,增加约8个百分点。农民合同制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原来的595、2元/月相应地调整为643、2元/月。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不含临安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7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