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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是由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在《竣工报告(竣工验收申请)》上签字盖章。建设单位同意后组织由建设、监理...
公司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理站的监督下,由甲方主持。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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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见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2、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基础和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与相关分部工程验收。3、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评估,总包单位应当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相关资料提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文章。6、参与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8、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应通过抽样检验;(2)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验记录。9、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要求;(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成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的建筑工程类别。10.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1)分项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数据完整;(3)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的安全和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1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2)质量控制数据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数据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5)感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授权,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因此,验收的组织者是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质监站参加的,就是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必须验收合格的有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必须通过验收2、质量控制数据应完整;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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