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可怜天下父母心; 2、法律上,父子因血缘产生的亲情关系是无法断绝的,法律上亦无此规定; 3、可以写一纸断绝父子关系声明,当然父子间的人身...
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断绝的。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儿子不能因与父母签订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而不再负担赡养义务。 2、“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没有法律依据,是无效的协议。 3、父子血缘关系并不因该协议而解除,作为子女当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血缘关系断不了。养子女头系可以起诉解除。但经济是各自独立的。作为独立的完全行为能力人,经济是两个独立体。父债子不偿,子债父不偿。如果有一方亡故,以遗产为限承担债务。
父子关系属于血缘关系,这是不能用法律“断绝”的。在《》和《》及《》中都有关于父子之间有关系、关系和继承关系的规定,没有“断绝父子关系”的规定。既然没有规定,就没有相关的“程序”可言了。例如,《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的权利。”此法律中虽然不承认可以断绝父子关系,但在生活中可以断绝来往,比如搬离后不再有任何联系,或者不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居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0人已浏览
625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