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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双方在定好离婚协议后,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
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经常遇到的难题是: 双方离开户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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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或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变更离婚协议,无需相关部门同意或到某个机关办理。只要双方协商重新达成协议,重新签订新协议或补充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只要协议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有效。
第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二,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 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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