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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物”应该是指动产,动产如果已经出质,再办抵押的话,需要办理抵押登记,...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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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质押财产损坏或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损害或者损失质押财产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存放质押财产,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相关延伸】问:质押财产出售后如何处理?答: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后,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作为最基本的物权,任何人不得剥夺当事人对所有物的所有权,当事人也有权利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债务的前提下,仪法留置其财产,行使留置权。最明显的特征和权能是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维护当事人自身合法利益的最基本的保障,
一、质权和留置权有什么区别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二、设立质押有什么风险 1、对于质押物的选择。 银行对于企业用于质押的物品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判断这些拟作质押物的物资是否属于银行要求的品种范围。质押物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日后一旦企业无偿换能力时,质押物的变现能力,以及银行的损失程度。 2、对于质押物的市场价格进行研究分析,充分意识到市场价格可能带来的风险。 银行一般会按照质押物价款的70%左右发放贷款。但是有些货物的价格上升或下降的幅度很大,这样给银行带来风险就比较大。如果质押物的价格突然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而银行已经按照之前货价的一定比例发放了贷款,那么价格的下降势必会导致银行放款比例的上升,银行面临的潜在风险无言而喻。因此银行应对行业进行充分的分析研究,再定夺是否将该货物作为质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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