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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仲裁庭裁决,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
从一方申请劳动仲裁开始上交仲裁申请书,然后仲裁委一个星期的审核受理,然后一个星期通知对方领取仲裁资料,并通知对方开庭时间(一般为接受受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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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2条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关于劳动仲裁程序,需要多长时间?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仲裁纠纷结束后,劳动仲裁手续当然会有结果。仲裁结束需要办理以下手续:第一,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事件,从立案之日起7天内,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构成仲裁庭,第二,开庭前4天,仲裁庭的组成员、开庭时间、场所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的第三,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事件,从构成仲裁庭之日起60天内结束。如果事件复杂需要延期,可以在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天。请示批准时,工作鉴定当事人因故无法参加仲裁活动,其他妨碍仲裁事件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报告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事件的时效内。由此可见,仲裁结案时间一般是60天,也就是劳动仲裁程序,至少要经过60天才有结果。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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