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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工伤职工,需要由单位或工会组织、本人或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没有办法骗的,应该从行政管理部门找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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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原系某运输公司单位职工,郑某在工作中受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虽然双方曾就工伤待遇问题达成了赔偿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但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的前提条件是郑某为十级伤残。目前郑某左眼视力突然下降,被诊断为左视网膜脱离,郑某的该病情经鉴定为七级伤残。故某运输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某运输公司应按照再次鉴定结论的工伤等级来确定赔偿郑某的数额,赔偿数额标准应当按照原鉴定时的标准。判决某运输公司给付郑某二次医药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盘水工伤误工费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不是认定工伤的条件,如符合上述情况即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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