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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申报户口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收费,不是罚款),不符合计生政策而生育的子女,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
1、未婚生子还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吗未婚生育必须缴纳高额社会抚养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超出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哪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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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的户口已申报的情况下,一年后,计生部门向该超生孩子的父母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否合理,关键在于此前该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是否已接受过当地计生部门的处理,缴纳过社会抚养费。当事人夫妻如果在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况下违法生育子女的,应该承担违法责任,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这在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都是明确的。这与孩子的户口是否已申报没在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只要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没有经过计生部门处理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征收,督促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受时隔一年的限制。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属于非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行政机关无需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违法生育的当事人在一年前已接受过计生部门的处理,已缴纳过社会抚养费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就不能再次以同一违法事实对该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理。
1、非婚生子随父上户口的社会抚养费一般按计征基数的6到8位征收,我们都知道根据我国的《民法典》,是必须在法定年龄结了婚之后才能有自己的小孩子,但是现在好多的人都在没有到法定年龄的时候就有了自己的孩子,此时的孩子就属于非婚生子女。 2、《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对于不够年龄所生的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至于要罚多少钱要看你们家庭每个成员总收入的多少要处罚了。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第五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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