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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将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替代货款支付给销货方,而销货方销售货物所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并非购货方,而是第...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 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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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 (3)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
债权转让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一、支付转让; 二、债务重组; 非货币型; 第四,有负债型。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转让和合同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从目前出现的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看,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 二、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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