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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外籍收养中国小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收养人夫妻双方均年满35周岁,有正当的收养目的,有可靠的经济来...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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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其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符合这些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力。关于与收养个小女婴儿,在法律上的规定如上。
什么是试管婴儿我国法律对试管婴儿相关法律规定-离婚代理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各种衍生技术是指从女性体内取出卵子,在器皿内培养后,加入经技术处理的精子,待卵子受精后,继续培养,到形成早早期胚胎时,再转移到子宫内着床,发育成胎儿直至分娩的技术。用这种人工生殖技术生育出来的婴儿被称为“试管婴儿”。由于在这一过程中,当事人可能有不孕夫妇、精子捐赠人、卵子捐赠人及怀孕分娩者等不同,其所引起的法律问题也比体内受精更复杂。 1?使用妻卵之体外受精。其中又包括丈夫精液人工授精和供精人工授精两种情形。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在解释上与丈夫精液人工授精子女、供精人工授精子女相同,应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 2?捐卵体外受精。卵子捐赠的起源远在精子捐赠之后,其所需的医学技术较捐精更为复杂。传统自然生育过程中卵子与子宫有其不可分离性,故在法律上基于“谁分娩,谁为母亲”的原则,认为凡女性怀孕且分娩子女即被视为所生子女的母亲。但在捐卵之情形下,借助医学科技将母体内的卵子与子宫之间的一体性加以割裂,使怀胎分娩之母体与生殖细胞(卵子)的来源各异,造成一为血缘基因上联系者(捐卵人),另一为生理上联系者(分娩者),究竟何人应为“法律上的母亲”?一般认为,卵子虽来自第三人的捐赠,但胚胎系移植至妻子的体内,且由妻子分娩子女,故妻子应为该子女的法律上的母亲。因为妻子在怀孕过程中不但供应胎儿生命所需,且有意成为该子女的母亲,故其地位应较捐卵人重要。即生理上的联系因素重于血缘基因的联系,自应以妻(分娩之母)为该子女的母亲。这一解释与传统“谁分娩,谁为母亲”原则相一致。 【相关依据】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0220] 第十四条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伦理问题的,应当提交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 第十五条 实施供精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各种衍生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与卫生部批准的人类精子库签订供精协议。严禁私自采精。 医疗机构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时应当索取精子检验合格证明。
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所以对于18岁能收养弃婴吗的问题,可以知道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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