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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认定时,超过了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1、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具有时效,时效经过了就不能享受工伤赔偿了。2、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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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期限。那么工伤认定期限过了主要有两种救济途径: 一、伤者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二、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以上两种救济途径,伤者均应当通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争议申诉两个环节。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况下,伤者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这边如果工伤赔偿协商过了时间,不知道怎么做,建议先找律师咨询,听取意见,再决定应该怎么做会比较好。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如果不是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工伤。如果不能证明是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不会认定工伤,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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