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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工资的个税缴纳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8000-5000)×3%-0=90元 根据最新的个税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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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调资后补发以前数月的工资,可以分推到所属月份,与原来的月工资合并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扣除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为应该补缴的税款。补发工资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即纳税人月初第一日至月末最后一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金额=工资金额-各社会保险费金额-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金额-速算扣除数《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工资收入适用扣除费用和税率问题,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包括)后实际获得的工资、工资收入、扣除费用统一执行为5000元/月,根据本通知书的个人所得税金额计算应纳税金额。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包括)前实际获得的工资、工资收入、扣除费用按税法修改前的规定执行。
个人所得税缴纳方法如下: 1、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3、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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