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是否积极赔偿与案件的定性没有关系,但对量刑有很多帮助; 二、如你所述金额,法定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三、赔偿金额的多与少...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如果涉案人员已经被刑事拘留,那么近亲属应尽快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携委托手续会见涉案人员,了解案情后到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等阅卷,掌握侦查机关所掌握的证据情况,了解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等信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罚,需要根据会见、阅卷、与办案人员沟通后的结论来进行预估。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确定辩护方向,选择进行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从而让犯罪嫌疑人摆脱刑罚或取得从轻、减轻刑罚的成果。
刑事案件不存在国家补助资金这一说。刑事案件如果存在因犯罪而造成直接损失时,相关的受损害的人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给予赔偿,同样若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理过程中侦查人员、审判人员出现侦查、审判错误时,当事人同样可以提起国家赔偿诉讼,要求国家给予赔偿,故不会存在刑事案件没有赔偿的情况下国家给予补助资金的现象。
如果没有减刑的情形,减去刑事拘留、逮捕在看守所羁押的日期,就是需要坐牢的天数。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1,545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5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