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运用法律的规定》 第十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
对于不限制减刑的死缓罪犯的减刑,仍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九条第二款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相继公布,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以及因、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被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运用法律的规定》 第十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四年以上二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三年以上二十四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以上二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比照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办理。
死缓限制减刑最少二十年。根据法律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7人已浏览
3,560人已浏览
457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