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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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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即以房屋为租赁标的的合同,具体到房屋租赁合同的含义,概括地说是指房屋的出租方,将房屋的使用权交与承租方,承租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合同终止或者合同期限届满时,将承租的房屋完整无损地退还出租者。经租赁双方协商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用文字形式固定下来形成的协议,就叫做房屋租赁合同。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这些条款,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实践中,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具体载明以上内容,没有这些主要条款,那么合同就难以履行。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双方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出租房屋的具体位置和特点。合同应注明房屋座落的具体地点、门牌号、楼层、房屋结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备,房屋的幢数、间数和总面积等。3、租赁用途;房屋的用途关系到城镇开发规划、房屋出租的期限和租金等问题,故房屋租赁合同应予以明确。4、租赁期限;房屋租赁应当是有期限的,而不应是无期限的,租赁期限包括了租期和房屋交付期限,期限应写明从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5、租金及交付方式;租金不仅应写明具体数额,而且还应注明租金交付的方式,是按月还是按季或按年交付。6、房屋修缮责任;合同中应尽可能明确房屋修缮与保养的项目、方式及费用的承担。合同没有规定的,应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由出租方负责房屋的维修、保养,但如果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7、转租的约定;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如合同中没有相应的规定,将适用法律法规关于转租的规定。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9、违约责任。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11、争议的解决方式。12、合同的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交纳租金并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呢?为使承租双方的权益均得到有效保护,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的条款。应明确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位置、类别、结构、面积等,必要时,应附图。 2、租金条款。应明确租金标准、支付方式和期限。 3、租期条款。通常应明确租赁始期和终期。如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租期,则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房屋,但收回房屋前应给承租人一定宽限期让其找房搬迁或腾让部分房屋。 4、押金条款。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何种情况时出租人有权扣除或没收押金。 5、房屋使用、养护条款。应明确房屋用途和双方当事人的维修保养义务,如未约定则出租人负有维修义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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