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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故意杀人预备是指为了杀人资金积累工具创造条件;而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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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一样的。《刑法》规定的犯罪准备:第二十二条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为犯罪准备,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对故意杀人的处罚: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样。预谋杀人将被判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最严重的犯罪。本罪的对象是他人的生命权利。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人身权利。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胎儿脱离母亲,能够独立呼吸,就有了生命,就有了生命的权利,没有人能非法剥夺。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实际案件中,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方法有很多,行为人采取什么方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故意杀人预备是指为了杀人资金积累工具创造条件;而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形态是指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上述形态。两者是同一个意思。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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