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们没有结婚证,你们要是同居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生效以前,你们同居时符合结婚条件,你们就是事实婚姻。你可以起诉离婚,离婚后你...
如果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是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可以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起诉。孩子抚养权,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结婚证的不能根据法定程序离婚,只能诉讼解除事实婚姻或非法同居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没有结婚证应当先补办结婚证。补办结婚证后可以协议离婚,携带结婚证、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没有结婚证的不能根据法定程序离婚,只能诉讼解除事实婚姻或非法同居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1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