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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足以清偿时,由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法》之规定 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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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转让。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2、贷款及债务可以一并转让。 3、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的,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4、签定转让协议时受让人如果同意,可以约定转让前的债务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如经债权人同意签字的,你转让后就没有任何责任了。如未经债权人同意,你要付补充责任的,也就是说债务先有企业承担,不足偿还的,由受让人承担,仍不足偿还的,由你承担补充责任。 5、因此,如你想撇清之前的所有债务,就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和受让人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只能在你承担补充责任之后,找受让人追偿。
一般在企业面临破产解散的时候都需要对企业债务进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也不例外,同样需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内,投资人不可以私自转移、隐匿财产,否则可以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处罚。投资人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第一、企业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出于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以及社会的安定,企业债务清偿首先应该保障职工的权益。第二、企业所欠税款。需要向有关部门清偿企业存续期间内,所拖欠的税款。第三、企业的其他债务。对于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债务,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进行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该个人独资企业现有可供偿债的存款2万元,实物折价7万元。 首先支付清算费用1万元,再支付工资6000元、缴纳税款4000元,剩余7万用于偿还乙公司的欠款,不足部分由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老张以其可供执行的3万元财产代为偿还,尚未清偿完毕的5万元由老张日后继续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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