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7年3月14日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对犯贪污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7年3月14日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对犯贪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套取国家资金没有专项罪名,关键是看套取后的后续行为来量刑。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在申报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套取国家资金没有专项罪名,关键是看套取后的后续行为来量刑。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在申报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视情节轻重,视金额大小,一般老百姓冒名就医套取新农合基金,移交司法机构处理的不多,如果是个人或医疗机构编造假病历,多次套取新农合基金,那么就要被移交的司法机关了!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5人已浏览
984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1,2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