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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时间、同一账户跨地区交易(网购及特异功能者除外); 2、交易金额与交易商户性质明显不符合常理,如在小型超市、餐饮店一次性消费金额过大...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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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信用卡套现金额较大,将被判刑。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刑事处罚不够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现金信用卡构成信用卡欺诈罪,将被判刑。构成信用卡欺诈罪的,有:使用伪造信用卡或者虚假身份证明欺诈信用卡;使用无效信用卡;使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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