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通常情况下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3.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5.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证明文件,在这里是指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报告等中介证明。
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按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5人已浏览
1,828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