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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应在其居住证一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暂停居住证使用功能;6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的,...
1、受理: (1)查验《居住证》照片与持证人是否一致; (2)查验《居住证》是否有效且属于可办理签注期限内; (3)核对申请人提供的在沪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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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的上海居住证续签注分为自动续签和自动续签两种。信息系统自动比对自动续签成功,签注;按原申请流程自行续签。居住证续签后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
1、需要一年一换。 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办理过程的状态信息,如受理时间、签发时间、有效期限、受理状态、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原因、制证状态、领证状态等,均可通过“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中的“居住证件查询”模块查询。此外,居住证办理信息也可拨打962222服务热线电话查询具体情况,全年无休。居住证完成系统自动签注后,信息系统会通过持证人提供的手机发送提醒短信,居住证申办人或持证人应确保提供的手机号码准确有效。如手机号码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前往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做好信息变更。收到居住证签注已通过的提醒短信后,持证人如需更新卡面有效期限,可持证到就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持证人在居住证有效期截止日前若未收到居住证签注通过的提醒短信,可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时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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