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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两者经营范围不同。办事处只可以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以内的业务,而分公司则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2、两者企...
一、公司办事处对办事处的定义,是一句老话。这2005年之前有这样的名字。自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以来,工商局取消了这一说法。例如:客户的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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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企业所得税看,办事处由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业务收入,不存在利润,也就没有应纳税所得额,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分公司而言,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也可以汇总后由总公司集中缴纳。对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由总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开具企业所得税已在总机构汇总缴纳的证明,分公司凭此证明到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相关手续。 2.作用,企业的分支机构间经常会发生货物移送的行为,总机构为了避免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可以按照《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以及后来的补充规定国税函[1998]718号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02号)的规定,设立办事处一类的机构,不开发票,不收货款,货款由客户直接汇至总部,发票直接由总部开具给客户。该办事处只是对货物的移送负责监督和保管。
总公司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分公司和办事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从经营能力方面来看,办事处只能做销售协调,不能经营,而分公司可以与客户签合同,开发票,全面展开业务。从税收待遇上看,办事处由于没有经营活动,在当地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则必须在当地缴纳增值税。设立分支机构能够扩大企业的经营范围等。
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两者经营范围不同。办事处只可以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以内的业务,而分公司则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2、两者企业所得税上不同。办事处因为无法从事经营活动,因此无业务收入,不存在利润,所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分公司来说,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单位进行缴纳,也可由总公司集中进行缴纳。如果由总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的,通常由总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开具企业所得税已在总机构汇总缴纳的证明,分公司只要凭借证明至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3、两者在增值税上有所不同。办事处因为其无法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其在当地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分公司具备经营活动的资格,所以必须要在其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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