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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工伤与第三人侵权竞合时,工伤职工可以分别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既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以普通受害人的身份获...
如是因工受伤或是交通应按工伤处理的,则尽快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 认定后可以定残,根据残级等来享有工伤待遇。 同时可向交通肇事方进行索赔。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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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2、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交通肇事者和交通受害人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根据交通责任认定书进行办理。赔偿交通受害人员的合法权益办理。如拒绝赔偿的受害者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办理,要求对自身的赔偿。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同时要求交通赔偿和工伤赔偿,但不是简单地获得双倍赔偿。因交通事故受伤,同时又属于工伤的,受伤者可以分别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 1、在交通事故赔偿中,伤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2、在工伤赔偿方面,伤者可以要求赔偿交通事故中伤者根据事故责任由自己承担的医疗费,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伤残等级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以要求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部分的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赔偿金或者残疾赔偿金,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不冲突。受害方可以同时不当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 (三)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等费用后,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方追偿。当然,全国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主张,在各个地方都有不同的判决,当事人要有根据各自地方的实际情况来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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