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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具有下列法定情形不予行政处罚: 1、不具有责任能力的人(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违法的; 2、由于生理缺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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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刑罚又称“免予刑事处分”。对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罚处罚。免除处罚以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法定“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有: (1)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3)预备犯; (4)犯罪后自首的; (5)个人贪污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犯罪后自首、立功或者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6)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政处罚的减轻和免除的情形如下: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即免除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法律规定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才可以免除,不过法院也可能裁定延期缴纳或酌情减少,需要具体结合案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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