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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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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家庭,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之外,还应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一)免去夫妻双方两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二)申请使用宅基地,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应当给予优先审批;(三)优先安排夫妻双方或者其独生子女在乡(镇)公益岗位中就业;(四)对贫困家庭,优先发放扶贫贷款,落实帮扶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和技术培训。
1,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补助的范围为:户籍地在城市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女年满55岁、男年满60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每人每月领取106元补助。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上述范围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但是,如果子女超过16岁父母还未领取独生子女证将无法领取补助金。 2,很显然你本人不符合上述领取条件。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这个钱没有多少,并且孩子超过了14岁,就不再补发了。建议你找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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