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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与户口是否更改婚姻状况无关。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
1、不需要改成已婚,带齐相关材料即可。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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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与户口是否更改婚姻状况无关。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公民申请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除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应当提交以下相应材料:(一)在国内结婚或者离婚的,应当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二)在国外结婚或者离婚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内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文件;(三)在香港结婚或者离婚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认证;(四)在澳门结婚或者离婚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在台湾结婚或离婚的,应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
没有结婚证,但有实在婚姻,而且户口簿上是已婚。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你们在一起多久了?那一年在一起的? 现在你那边到底是什么一个情况我还不是很了解,所以不能说立马就能给你一个完整准确的意见,因为这一切的建议都要综合考虑之后决定。你看这样行不行,你现在方便的话直接来电给我说一下事情的详细的细节。我再给你分析判断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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