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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只要符合我国的生育要求,无论是一胎还是二胎都有生育津贴。所谓要求,就是连续一年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才能申请生育津贴。一般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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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在柜台填写生育保险申请书,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本人身份证(2)夫妇结婚证(3)生育妇女夫妇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4)医院发行生育医学证明书,即出院总结,明确记载生育困难(5)医院发行婴儿出生证明书,全国统一(6)活期储蓄卡(女性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8)失业生育妇女需要另外提供失业保险机构审查的《劳动手册》。(9)参加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女性,需要提供本人农业保险账户所在地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行的《生育保险待遇申请书(农业保险)》。(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工作人员会审查你的资料,然后计算生育保险费的金额,大约两周后钱汇入账户。
领取条件:一、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申请生育保险金时欠款。二、申请生育保险金的人员除符合《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第59号令,以下简称《59号令》)规定的条件外,生育或流产60日内不间断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时间(不含缴纳时间,下同)必须满24个月。生育或流产60日后缴纳生育保险费满24个月的,不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范围。3、2003年2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的,申请生育保险金时,除提供59号令规定的证明、证明及相关资料外,用人单位人员必须提供力量。参保缴费手续时,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已注明备案标志的《录用人员花名册》,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为农民工的,还必须同时提供《农民工就业证》);没有用人单位的人员必须提供力量。在办理保险缴费手续时,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或失业证明,由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出具。
领取生育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障,生育时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以上;2、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立妇产科分娩、流产、计划生育手术;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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