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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院无故拖延审理,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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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在接到上诉状在上诉期界后3日内应将上诉状移送至上一级法院,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3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法院,第一审法院在接到上诉状3日以内应当将上诉状移送至上一级法院,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经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如果二审法院一直拖延,你可以提起申诉
需要了解不立案的原因再做判断,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应采取速裁方式审理。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提起上诉的理由明显不成立的,应在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驳回上诉裁定;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有不同意见的,也应在立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裁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因为一审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认为异议不成立的,是用裁定的方式驳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现在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受诉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投诉。涉嫌渎职犯罪的,可以去检察院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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