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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由独生子女父母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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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情形:一、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属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夫妻也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2、依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三、再婚夫妻、离婚或丧偶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单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再婚夫妻中一方依法生育一个孩子的;2、再婚夫妻中一方生育一个孩子,一方未育且不再生育的;3、依法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办理条件 户籍在本省或者婚嫁并常住本省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前款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㈠夫妇双方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十四周岁前死亡的; ㈡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㈢再婚夫妇,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证明(或者收养证)及复印件; 3、二寸合影相片一张;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1、先由独生子女父母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及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相片四张。 2、按办理权限进行审核,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父亲或母亲一方单位予以办理《光荣证》。 3、《申请表》由加具意见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街(镇)计生办或厅级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4、独生子女父母工作单位调动时,应在调令上注明已领此证。 5、《光荣证》如有遗失,经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后,可按办理程序予以补办。 办理权限: 1、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厅、局单位办理。 2、区(县级市)属单位职工在区(县级市)局级单位办理。 3、外资、私营、民营企业职工,个体经营户、无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街(镇)计生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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