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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人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登记的,直属海关给予警告,收货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提起申请。收货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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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诉人收到《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后,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以其争议性质为重点:如果其申诉事项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则应在15天内提起诉讼;超过起诉期限,法院将对该劳动争议不进行实体处理, 2,如果申诉人申诉的事项本身不属于劳动争议,而属于法院主管的普通民事纠纷,则申诉人应该在诉讼时效内的任何时间提起诉讼,其合法权利将受到法律保护。
存疑不起诉法律规定的解析 存疑不起诉,又叫做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但是仍然认为证据是不足的,也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从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 北京刑事律师认为检察机关作出对存疑不起诉案件,发现新证据后提起公诉的规定,一方面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法并未规定发现了新证据可以起诉;另一方面,该规定对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极为不利。对于存疑不诉的被不起诉人,社会上一般认为对其被不起诉也是“不清不白”的评价,是罪与非罪悬而未决的。存疑不起诉决定一经宣布,被不起诉人将会受到各种不平等待遇,如晋级、提升、调资等受到影响。 虽然该规定一定程度保护了被害人的利益,检察机关保留对嫌疑人的公诉权,是积极的。但从另一方面看,疑罪从无也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刑罚原则,也是国际惯例,对于补充侦查证据不足的,理应由法院作出被告人无罪的判决,或检察机关应作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决定,而终结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应如何处理 17-05-12发现探索+关注献花(0)收藏 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方发生争议,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由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活动。它是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活动进行层级管理的一种规范化行为,也是国家行政系统内部行为依法行政进行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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