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诉讼程序中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是谁作出呢?

2022-07-08
一般是人民法院经事前报名、审查、批准、公示程序,将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列入法院的司法鉴定人名册。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收到审判庭(执行局)移送的司法鉴定案件及相关鉴定材料后,将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优先选用本级法院的司法鉴定人名册,同时也可使用上级法院或其他法院的司法鉴定人名册。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当中,没有的鉴定类别,可以委托社会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鉴定机构。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无法协商确定司法鉴定机构,由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随机从本院、上级法院、其他法院司法鉴定人名册中、司法行政部门建立的司法鉴定人名册中、社会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专业能力及其相应资质等级的机构当中予以选择。法律对鉴定机构另有规定的,或者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诉讼证据鉴定,不适用当事人协商选定鉴定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