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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中关于“驾驶人在无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驾驶营业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不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的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中关于“驾驶人在无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驾驶营业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并存在保险法第十九条中所列举的无效情形:首先,该约定并未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或义务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范畴,并不属于法律或法规规定的义务范畴;其次,该约定亦未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责任。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之规定,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保险人将驾驶员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的法定义务作为免责事由,不仅没有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责任,反而能够督促驾驶员认真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自身应尽义务;最后,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从该规定中可以看出,无从业资格证不代表驾驶人失去了驾驶车辆的资格,但是如无相应的从业资格却不得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从事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
货车无从业资格证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
【停运损失承担问题】运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停运损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要求赔偿停运损失的,应予支持,但该损失不属于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赔偿范围。简单的说,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你所称的)由肇事责任人承担,法院是支持的,但保险公司在中不赔偿,另外商业险中,保险条款也将停运损失作为间接损失,是不予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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