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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不管是省内跨市州转入还是省外转入,均可办理。如存在跨市的医疗保险转移关系,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打印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医疗保险可以在省内、省外办理。如果存在跨市医疗保险转让关系,需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让手续,打印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移交新参保地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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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不管是省内跨市州转入还是省外转入,均可办理。如存在跨市的医疗保险转移关系,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打印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可以转回本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异地社保卡转到本地的手续: 1、到异地社保局打印一份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等材料; 2、到当地社保局填写申请; 3、将所有填好的表交给当地社保局等待消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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