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六条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向原...
离婚诉讼程序: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小的界定标准,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是没有明确的数额的限制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诉讼请求的规定中,一个民事诉讼是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的,此时诉讼请求中的标的额,一般都是根据民事纠纷涉及到的财产大小来确定的。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诉讼标的额是指诉讼中涉及到的争议的财产的价值。
银行贷款诉讼标的额,是银行贷款诉讼案件时对没有偿还的银行贷款的数额,可以是其它财产或者抵押物等。在公民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后,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银行贷款,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条款处理,银行就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要求对方偿还银行贷款。 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9人已浏览
704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6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