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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收养法》的相关规定,领养手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入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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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第三条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如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权,且变更后对儿童生活有益,可通过变更监护权协议公证进行变更。办理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儿童户口簿、出生证明;(3)起草的变更监护权协议。(二)变更子女监护权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变更。变更儿童监护权必须起诉吗?真相:不是分析:不需要起诉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就变更监护权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变更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醒】什么情况可以改变孩子的监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3、8岁以上的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以下是收养手续需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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