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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座超1人,未超过20%。处罚标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城市公交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驾驶证一次性扣3分。 二...
1、面包车座椅下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规定:“除本规定第十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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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扣分,但面临罚款。机动车私拆座椅行为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规定。可以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即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3、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只能按照交通法90限定处罚。但在交通违法记分分值中有限定,不在交通法92条处罚范围内,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金,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金。本法另有限定的: (二)行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出核定人数20%以上的,依照限定处罚依据交通法92条限定;说明载客汽车与客运车辆是两个分别的概念: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出额定乘员的,依照限定处罚、法规关于道路通行限定的。本法另有限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金:机敏车行驶人违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超出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背限定载货的,小型汽车应隶属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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