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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现在的政策而言,医保卡在外地是无法使用的,对于那些常在外地出差或者是退休后被安置在外地的人们来说,可以去医保中心登记备案,这样即便在异地看...
符合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员,须事先提出申请,凭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符合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员,须事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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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地区范围不只是本市。随着医保卡功能和医疗保障制度日益的完善,医保卡使用范围是全国,现在大部分地区已经开通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窗口,异地也能使用医保卡的。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医保个人账户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而设立的,由于医疗缴费,记录医疗消费情况的专用账户。
使用范围:1、医疗保险分为两个账户和个人账户,体现在医疗保险卡上的资金可用于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统筹账户由医疗保险中心管理,当地医疗保险报销费用由统筹账户支付2、就医时,向指定医院出示医疗保险卡,证明被保险人的身份和登记。医疗保险报销部分由医疗保险和医院结算。个人在报销前不需要支付。结账时,个人自付部分由医疗保险卡余额和现金支付3、住院报销时,有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一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可以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因地而异。
一、在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参保,长期(60天以上)居住外地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和长驻外地工作的在职职工可以办理居外就医,办理程序如下: 1.参保人员填写《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居外医疗登记表》,并指定3家居住地医疗机构,包括1家当地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2家当地医保定点医院,经本人社保关系所在单位、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后,携社会保障卡回苏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二、办妥居外就医手续后再办理省内跨市异地医保就医结算申请,具体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申请(变更、取消)表》,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结算申请。2.参保人员办妥申请登记手续后,在居住地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划本人社会保障卡结算,其中:应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负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应由参保地医保基金承担的部分,由各地社保经办机构互为垫付并定期结算。在居住地非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由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在本结算年度内至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付。徐州省内跨市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咨询当地12333热线。三、如是苏州市工业园区参保人员,园区属独立社保统筹区,园区社保政策请具体咨询园区社保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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