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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2、需要的材料: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变更申请书;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盖章的复印件;(变更注册人名义)、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公司变更地址的流程主要是:(1)首先到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注册地址房产证、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注册地址的房产归单位所有的,应当在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旧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税务登记证变更:持税务变更通知书到税务局办理。(5)银行信息变更:持银行变更通知书到基本账户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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