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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中如何规定遗嘱公证的效力

2021-11-20
遗嘱人应当亲自向公证处申请遗嘱公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办理。申请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二)遗嘱涉及的房地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证明的财产的产权证明;(3)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以由公证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字。【延伸内容】遗嘱公证有效期公证的遗嘱有以下优点: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立遗嘱有效。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或伪造。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遗嘱引发的继承纠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在没有新的公证遗嘱的情况下推翻这一遗嘱是有效的。

相关法规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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