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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条件1。中国必须是企业法人;2、外国企业法人或个人均可;3、注册资本:科技服务业不少于10万,生产加工业不少于15万(...
(一)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条件具体如下: 1、中方必须是企业法人; 2、外方企业法人或个人均可; 3、注册资本:科技、服务业不少于10万,生产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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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总投资的比例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中外合资企业总投资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总投资的7/十、中外合资企业总投资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总投资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总投资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4、中外合资企业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总投资的1/3、总投资36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同时,该规定还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执行上述规定的,由对外经济贸易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注册资本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数额的体现。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登记的资金数额与实际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1)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2)办理相关行业前置审批;(3)办理立项审批;(4)到商务局办理章程、合同审批;(5)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预先核准,拿到组织机构预赋码。
1、根据大连市工商局的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分公司的登记条件有: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5)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2、申请登记手续主要有: (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隶属公司章程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7)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8)前置审批文件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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