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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
一、谁有权委托辩护人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公民协助进行辩护。我国刑事诉讼法在赋予犯罪嫌疑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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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行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即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进行自行辩护。2、委托辩护的时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2)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在开庭前10日内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即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可以委托辩护人的人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犯罪嫌疑人在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是可以行使自己的自行辩护权的,但是鉴于犯罪主体可能并不了解辩护的技巧,故此更多的情况下,犯罪主体会选择一个专业的律师为自己辩护。只有那些法律素养比较好的犯罪案件嫌疑人,才会行使自己的自行辩护权。
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具体的申请时机按照案件情况不同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会见在押人,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依法辩护,寻找法定或者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最好结果。
从2010年10月1日起广西《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开始施行,该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对包括寻衅滋事、盗窃、抢劫、贩毒、强奸、职务侵占等十五种犯罪实行量刑规范化,在庭审时不仅要对是否构成犯罪的定性问题进行质证,还要对应处的刑期即定量问题进行质证,控辩双方都要提出相应的证据和理由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具体刑事案件中,只有嫌犯或者律师才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是否构成犯罪、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提出辩护意见,其他人是不能提出辩护意见的。 嫌犯由于身陷囹圄失去了人身自由,即使嫌犯之前是律师也不能很好地为自己提供辩护,也要委托其他律师为自己提供辩护,这在影视作品和现实中并不鲜见,更何况一般的嫌犯。 因为量刑规范化的相关规定内容很多,只有律师、法官、检察官才知悉掌握,一般人不了解更谈不上运用。没有律师的参与,嫌犯将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根本不可能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最大化的实现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目的。众所周知,现行律师的执业要求必须通过国家司法(2000年以前为律师资格)考试,学历要求本科以上,执业者都是法律方面的专家。 法律规定只有律师或者本案的办案人员在案件判决前才能会见嫌犯,其他人是没有机会在判决前与嫌犯会见的。律师通过会见嫌犯,了解案情,可以对嫌犯宣传相关的法律规定,若犯罪证据确凿,会劝嫌犯当庭认罪,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就可争取10%的减刑。而实际上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形很多很多,某些情形甚至可以减轻60%的处罚。不同的犯罪罪名、不同年龄的嫌犯,不同的归案方式,不同的悔罪表现,减轻处罚的情形比例也不尽相同,律师通过调查取证,与嫌犯的亲属及受害人沟通协调,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和辩护意见,就可以实现嫌犯减轻处罚利益的最大化。 需要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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