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拘留的条件:是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正在准备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
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持证); 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决定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犯罪的;(3)在周围或住所发现犯罪证据;(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逃跑的;(5)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的;(6)不说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拘留下列两种情形:(一)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的;(二)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刑事拘留一般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拘留对象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其次,有法定紧急情况之一。第一百三十八条搜查证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紧急情况,可以不用搜查证进行搜查。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拘留对象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紧急情况之一。关于什么是紧急情况,刑事诉讼法第82条和第163条对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2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犯,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先行拘留:(1)准备犯罪,执行犯罪或犯罪后立即发现的(2)受害者或现场亲眼看到的人的;(3)在身边或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逃跑的;(5)有可能破坏、伪造证据或供词的;(6)不说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7)有逃跑、多次犯罪、犯罪的重大嫌疑。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由检察院自侦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以上两种情形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
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并出具释放证明;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一)无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四)经赦免处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