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一般的拒捕行为不会另立罪名,也不会从重处罚,因为这是本能反应。 2、如果是在犯盗窃、诈骗、抢夺罪拒捕的有可能会转化为抢劫罪。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才构成犯罪。在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时应该综合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后果、行为人的一般表现来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拘留: (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许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资产,情节严峻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 纠集别人屡次实施前款行为,严峻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5人已浏览
603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